关于对食品安全隐患《检察建议书》办理情况的答复
xx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贵院《检察建议书》(x检行公建x号)指出的xx县广场、公园、住宅小区附近大量食品小摊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治理行动,8月底整治工作已结束。现将整治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监管
我局根据《检察建议书》要求,由主管副局长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开展全县食品小摊贩整治,重点对学校门口、住宅小区、公园、广场附近的食品摊贩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所取得的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事食品制售工具是否具有符合食品卫生条件,售货的亭、棚、车、台是否设有“三防”设施,接触食品的器具、工作台面以及橱柜等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条件,是否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食品包装材料。是否落实索证索票,食品原材料采购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供货票据保管是否完好。
二、加强宣传引导,树立行业自律。
积极加强对食品摊贩教育宣传,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踊跃举报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同时,组织辖区各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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