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纪实规范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三会一课”纪实规范。
一、支委会
(一)基本职责
1.研究支委委员从严治党责任分工。
2.研究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特别是“三会一课”工作计划。
3.研究支部组织建设工作,特别是党员干部管理、后备干部培养、党员发展、党费收支等基础性工作。
4.研究支部作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权力运行的纪律和规矩。
5.研究密切党群联系,特别是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务事务的途径,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关心激励党员,回应社会关切。
6.研究党内政令畅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等。
(二)基本程序
1.选定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支委委员做好会议准备。
2.与会支委委员签到,会议主持人报告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集体学习、讨论、研究,形成决议。
3.整理会议记录、会议资料,属重大事项的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三)基本要求
1.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支委会一般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主持。
3.召开支委会须有专人记录,应如实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人员及人数、缺席人员、发言人及发言要点等事项。
4.会议的签到表、会议记录、发言提纲、现场照片等过程资料须存档备查。
二、党员大会(支部大会)
(一)基本职责
1.讨论支部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讨论。
3.讨论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
4.研究表扬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
5.民主评议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要求退党的党员作出组织处理。
6.选举支委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7.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委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8.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布置的任务。
9.组织发动党员积极支持党的中心工作,踊跃参与公益事业。
10.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11.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议题。
(二)基本程序
1.确定议题、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含党员领导干部)。
2.与会人员签到,会议主持人宣布开始开会,奏唱《国歌》(党内重大活动时)。
3.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
4.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研究、表决事项。
5.就民主讨论和表决的党内重大事项,形成党员大会决议。
6.会议主持人小结。
7.奏《国际歌》(党内重大活动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散会。
8.整理大会作出的决议和会议记录,属重大事项的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三)基本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2.会场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党旗或党徽。
3.与会党员应着装整洁,佩戴党徽。
4.党员大会应切实提高党员参会率,到会党员一般要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
5.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委托的支委委员主持。
6.与会党员之间互称“同志”,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只作发言,不作讲话。
7.召开党员大会须有专人记录,应如实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员、发言人及发言要点、大会决议等事项。
8.与会党员应做好个人学习讨论记录。
9.大会的签到表、会议记录、发言提纲、公示表册、现场照片等过程资料须存档备查。
10.如遇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如党代表选举、支部换届、民主评议党员等)时,上级党组织应派员到会指导、监督。
11.支部应向缺席的党员及时传达党员大会精神。
三、党小组会
(一)基本职责
1.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等知识。
2.贯彻支部决议,研究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其他事项。
(二)基本程序
1.与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会议方式、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与会党员签到,会前交纳当月党费。
3.党小组长组织党员学习、讨论相关议题。
4.整理党小组的意见和会议记录,会议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三)基本要求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建设和党员实际需要确定。
3.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并做好记录。
4.结合实际,党小组会可与党员固定活动日统筹安排。
5.与会党员应着装整洁,佩戴党徽。
四、党课
(一)基本职责
1.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解读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
3.宣传先进党组织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等。
(二)基本程序
1.支部确定课题、讲授人、讲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2.与会党员签到,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介绍相关情况。
3.会议主持人宣布开始上课,奏唱《国歌》。
4.讲授人讲授党课。
5.会议主持人小结或组织党员讨论。
6.奏《国际歌》,会议主持人宣布散会。
(三)基本要求
1.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2.授课老师可从党员领导干部、理论辅导员、先进先辈、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中选择。
3.党课的授课课件、签到表、现场照片等须存档备查。
4.鼓励各支部创新党课形式,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新媒体平台,横向联动、纵向互动,采取体验式、互动式、开放式的教学方式开展党课。
5.结合实际,党课可与党员大会统筹安排。
6.与会党员应着装整洁,佩戴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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