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公开讲话汇编17篇(三)

目录
阐扬伊斯兰教真谛?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3
和谐世界 同愿同行 6
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座谈会讲话 9
在澳门恭迎佛顶骨舍利瞻礼祈福大会上的致辞 18
把握规律 开拓创新 26
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 宗教工作理念 39
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46
弘扬慈悲护生理念 倡导合理放生活动 50
继承和发扬宗教工作优良传统 56
支持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活动 61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 树立宗教良好形象 68
准确阐释教义 促进宗教和谐 75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82
宗教工作关键在“导” ——学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89
宗教和谐:宗教关系的新境界 96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深入学习贯彻***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02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讲政治 109
?阐扬伊斯兰教真谛?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王作安
今天,我们在人民大会堂欢聚一堂,共度穆斯林传统的开斋佳节,分享开斋的喜悦。值此美好时刻,我谨代表国家宗教局,向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在华穆斯林友人致以良好的祝愿!
??? 伊斯兰教是一个主张爱国的宗教。伊斯兰教认为,“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要求穆斯林信众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做爱国爱教的好穆民。希望广大穆斯林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既做一个信仰虔诚的好教徒,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用自己的良好言行彰显伊斯兰教的荣耀。
??? 伊斯兰教是一个坚持中道的宗教。伊斯兰教教导穆斯林要“遵循正路”、“谨守中道”,做到言行举止张弛有度,不过分、不极端。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中国伊斯兰教把中道思想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贵和思想相结合,形成了温和、理性的可贵品格。希望中国伊斯兰教秉承这一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地坚持中道,防止偏执狂热,反对极端主义,抵制一切利用宗教从事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的行径。

伊斯兰教是一个倡导和平的宗教。“伊斯兰”是“顺从”、“和平”之意,“穆斯林”即是“和平者”。伊斯兰教主张“信道的人们”要“全体入在和平教中”。当今世界并不太平,宗教被卷入各种战争和冲突之中,中国穆斯林要做和平事业的守护者,反对发动战争,反对滥杀无辜,坚定地维护世界和平和人类福祉。
??? 伊斯兰教是一个提倡团结的宗教。伊斯兰教认为,人类同源,彼此都是兄弟姐妹,不可相互猜忌和冲突。我国穆斯林同非穆斯林和睦相处、彼此善待,践行了伊斯兰教的真精神。希望广大穆斯林高举团结的旗帜,朝着建设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为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建设中华民族幸福大家庭做出新的贡献。
??? 伊斯兰教是一个崇尚仁爱的宗教。圣人穆罕默德要求穆斯林爱人如己、力行慈善、扶危济困、善待他人。今年斋月期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发起“尊老敬老爱心行动”,号召穆斯林为尊老敬老办实事、树榜样,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希望广大穆斯林遵循穆圣教诲,树立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理念,积极投入到公益慈善活动中来。
??? 伊斯兰教是一个追求两世吉庆的宗教。伊斯兰教认为,穆斯林不仅要全美自己的宗教信仰,追求后世的荣耀,而且要努力发展生产,改善民生,享受今世的美好生活。希望广大穆斯林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辛勤汗水去建设美好家园。
经过一个月的坚韧考验,广大穆斯林圆满完成了斋戒功课,历练了身心、磨练了意志,更加深刻领悟了伊斯兰教“爱国、中道、和平、团结、仁爱、两世吉庆”等思想真谛。相信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必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做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和谐世界 同愿同行
王作安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 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即将落幕,但我们的心依然沉浸其中。
??? 这是一次心灵大洗礼。在顶骨舍利的佛光注照下,千僧万众的诵经声带来宁静与祥和,嘉宾胜友的精彩发言闪耀出智慧的光芒,让我们再一次深切感受到佛教的古老智慧和现代魅力。
??? 这是一次佛法大讨论。与会代表全面阐发佛教慈悲济世的教理教义,积极探索佛教服务社会的方法途径,深入探讨佛教面向时代的学修模式,共同展望佛教弘法利生的广阔前景。
??? 这是一次僧俗大交流。来自三大语系的高僧大德,来自教内教外的僧俗两界,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智者学人,论和平、谈佛法、说行愿、话法谊,感悟身心清净的智慧,撒播和合共生的法音。
??? 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结出的丰硕成果,必将对世界佛教的发展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让我们对佛教的美好未来充满期待。
???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 “和谐世界,同愿同行”是本届论坛的主题。和谐是佛教文化的精髓,也是人类向往的美好境界。首届世界佛教论坛提出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世界和平的“六和”愿景,上届和本届论坛继续秉持普度众生的悲心宏愿,弘扬和合理念,抒发和谐情怀,共同致力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世界和平的目标。
??? 愿行是佛教信仰的要旨。愿是理想,是行的指引,发愿是成就事业的前提。行是实践,是愿的落实,行持是成就事业的基础。愿行要相应,行愿要相资,本届论坛提出感恩、奉献、惜缘、包容、尊重、分享的“六行”主张,以愿导行,以行践愿,难行能行,众善奉行,必能福慧圆满,行愿大千。
??? 当今时代,践行“人间佛教”,建设“人间净土”是佛教徒的大愿。佛教界应当带头倡导和谐理念,不仅要重视不同语系、不同宗派、不同国家和地区佛教间的相互学习借鉴,还要重视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其他宗教的交流对话、兼容并蓄,去除我执与成见,化解矛盾与纷争,在多样性中寻求圆融,在差异性中达成共识。
???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 佛教是人类历史上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和宝贵的文化财富。我们将更加重视佛教文化的继承挖掘与弘扬阐发,更加重视佛教典籍的整理保护与现代诠释,更加重视佛教教育的传统继承和时代发展,更加重视佛教遗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希望佛教界呼应时代发展要求,
探讨内修外弘的现代模式,探索慈善理念的现代践行,探寻佛教智慧的现代价值。只有观机逗教、应机说法,才能普摄群机、饶益有情。
??? 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重视发挥包括佛教在内的各宗教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内地佛教界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佛教界扩大交流、深化合作;将始终不渝地鼓励中国佛教界参与世界不同文明、不同信仰之间的对话,与一切热爱和平、坚持正义的宗教组织和人士一道,共同承担维护世界和平的历史责任。
??? 各位法师,各位朋友:
??? 本届论坛即将结束,各位代表在交流互动中深化了法谊,在平等参与中凝聚了共识,在对话协商中增进了合作,论有所获,满载而归。世界佛教论坛已经成为世界佛教徒对话、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希望各国、各地区高僧大德,继续给予关心和护持,使世界佛教论坛一届比一届办得更好。
??? 我们衷心期待,在举办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时再次相会!
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座谈会讲话
王作安局长
各位朋友、同志们:
??? 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为了实施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守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促进宗教方面和谐稳定,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国家宗教局经商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决定在“六五”普法期间将每年的6月定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集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今年6月是第一个“学习月”,各地、各宗教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陆续开始启动。召开这个座谈会,既是一次情况交流会,也是一次工作推进会。
??? 刚才,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中华基督教女青年会全国协会的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谈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思想认识、筹备情况和工作部署,听了很受启发,也进一步坚定了信心。
??? 下面,我就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讲几点意见。
???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 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是加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第一,推动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是落实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方式,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作。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包括各族信教公民在内,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加强对全体人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快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既要做好教徒,也要当好公民,作为教徒要遵守教规教义,作为公民要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努力把爱国与爱教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提高遵守宗教政策法规规定的自觉性,是宗教工作系统贯彻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举措。
??? 第二,推动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是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宗教团体法治观念的强弱,宗教界人士法律素质的高低,信教群众知晓法律的多少,关系到宗教能否健康有序发展。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后,宗教界开展了较为广泛的宣传、学习和培训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
教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更加规范。但是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宣传不广泛、教育不持久、学习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不能正确看待国法与教法的关系,只讲教法,不讲国法,把教法置于国法之上,甚至把违法违规行为当作信仰坚定的表现。这种认识不符合宗教教义,不符合我国国情,不利于我国宗教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教育和宗教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宗教政策法规对宗教健康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 第三,推动宗教界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是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任务。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对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办事,一方面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规范管理行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宗教界要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自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推动宗教政策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场所、进信教群众,树立法律权威,养成守法习惯,这是促进宗教活动规范有序、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自律和协
同作用的客观要求。
??? 近年来,各地、各宗教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中,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形式。在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有的地方专门设立“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等,进行集中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很好成效。在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国家宗教局决定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统一名称、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部署。开展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集中推动的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彼此借鉴、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并从中探索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的长效机制。
???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 为了提高“学习月”活动的针对性,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的支持下,国家宗教局政法司组织力量编写了《宗教政策法规读本》、《宗教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宗教团体教规制度汇编》等3本书,作为“学习月”的主要学习资料,免费向宗教团体赠送。这3本书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近年来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取得的新成果,反映了我国宗教法制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反映了我国各宗教制度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并力争做到特色鲜明、权威规范、通俗易懂、方便实用。这次在宗教界开展的“学习月”活动,重点就是以这3本指定读本为基础,较为系统地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此外,还专门
列出《宗教事务条例释义》等5本参考用书,用于延伸学习和深入思考。
??? 一要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党的宗教政策是党的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学习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从而从更高的层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宗教政策。党的十七大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基本方针高度概括了宗教政策的精髓,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指针,必须重点理解和把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我国宗教状况的变化,在宗教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思想指南,必须重点学习和贯彻。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宗教工作具体政策和重要举措,是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处理新形势下宗教问题的行为准则,必须重点了解和执行。要通过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更加自觉地协助党和政府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党的宗教政策。
??? 二要学习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宗教方面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有关宗教规定的具体体现。学习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必须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宪
法,不断增强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决心。要重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掌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宗教出版物、大型宗教活动、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宗教涉外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清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遵循法律制度设定的申报审批程序,增强依法有序开展或参加宗教活动的自觉性。要适应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把学习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同了解国家其他方面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了解与宗教界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信访调解、医疗卫生、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房屋拆迁、土地规划、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三要学习宗教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各全国性宗教团体根据宗教政策法规、根据教规教义、根据各宗教实际情况,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宗教界自我管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遵守宗教规章制度,既是践行教规教义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的具体体现,正是基于这一考虑,这次“学习月”活动特意将宗教规章制度列入重点学习内容。要通过学习宗教规章制度,查找过去在执行宗教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以此推动各宗教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风建设,发挥宗教团体应有
的积极作用。要通过学习宗教规章制度,督促宗教教职人员纯洁信仰、严守戒律、端正教风、规范行为,赢得信教群众的信任和尊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学习宗教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按照宗教政策法规精神,根据各宗教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适时修订已有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按规活动、照章办事,把宗教事务纳入规范轨道。
??? 三、积极探索开展“学习月”活动的方式方法
??? 今年是全国统一开展“学习月”活动的第一年。按照年初国家宗教局的部署,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落实,已经开始形成良好的局面。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创新方法举措,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学习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 一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学习。各地、各宗教具体情况不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把学习活动搞得生动活泼,增强吸引力。要在倡导自学、通读指定读本的同时,通过座谈会、培训班、演讲比赛、专题讲座、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集体学习和辅导,推动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体会。要在运用好黑板报、宣传栏和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重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吸引年轻信众参与到学习中来。要把讲经讲道与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结合起来,把宗教政策法规融入到讲经讲道之中,通过讲经讲道引导信教群众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
??? 二要针对实际问题引领学习。要着眼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实际,着眼于当前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重视案例教育,利用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成功事例,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体验学法、懂法和用法的好处;利用查处的违法事件,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明白由此给宗教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警示从事非法和违法活动的后果。要把学习活动与推动完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现学现用,边学边干,着力推进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专项工作。要把学习活动同推动解决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那些游离于爱国宗教组织之外的信众了解宗教政策法规,明辨是非,摆脱从事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境内外势力的影响,不做违反政策法律的事情,切实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
??? 三要建立有效机制保障学习。政府宗教工作部门和各宗教团体都要高度重视“学习月”活动,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上来,精心谋划,认真实施。宗教工作部门要指定一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组织专门工作力量;要深入进行调研,了解宗教界的学习需求,把握宗教界的学习特点,承担起指导、推动、督促和检查的工作责任;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学习活动健康发展;要帮助解决学习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条件。宗教
界要在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指导下,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根据本宗教的特点,组成领导机构或者指导机构负责,确定目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在组织实施上花气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要在“学习月”活动中走在前面,不仅要指导本宗教开展好学习活动,还要组织会本部及所属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师生和员工开展学习活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和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规章制度,真正起到表率和示范的作用。要通过开展“学习月”活动,建立和健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学习制度,使之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并长期坚持。
??? 各位朋友、同志们,“好风凭借力,学习正当时。”我们衷心地希望,宗教界通过开展“学习月”活动,落实学习制度,调动学习热情,形成学习习惯,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切实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在澳门恭迎佛顶骨舍利瞻礼祈福大会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法师、各位嘉宾:????
??? 今天,乘着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圆满举办的惠风,佛顶骨舍利从香江之滨来到濠江之畔,澳门佛教僧俗两众迎来前所未有的佛门盛典。我谨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出席大会的各界朋友致以良好祝愿!
??? 佛祖真身舍利是佛陀留给众生的“最上福田”,承载着佛陀的慈悲与智慧,瞻拜舍利可以清净自心,感应佛陀的悲智行愿,具有无量的功德。佛顶骨舍利在南京盛世重光,海内外佛教界无不欢喜赞叹、随喜感恩。
??? 应澳门佛教界和有关社会团体虔诚请求,经中央政府批准,终于成就佛顶骨舍利莅澳供奉这一盛举。这是佛顶骨舍利重光面世后首次外出巡礼,也是澳门开埠400多年来首次恭迎佛宝,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澳门佛教信众的亲切关怀,充分体现了内地佛教界对澳门佛教界的深厚法谊。
澳门佛教总会、澳门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和澳门宗教文化交流协会等主办单位,将本次活动主题确定为“福田永种,和谐澳门”,表达了对佛顶骨舍利的无上尊崇和对澳门社会稳定繁荣的美好愿景。
??? 澳门的区花莲花,是圣洁、祥和、宁静、太平的象征。同时莲花在佛教中有着殊胜吉祥的寓意,《华严经》中说,“一切诸佛世界,悉见如来坐莲花宝狮子之座”。佛顶骨舍利驾临濠江,就如同佛陀端坐于莲花宝座之上,一定会为澳门佛教信众带来幸福祥瑞,为澳门社会带来和谐稳定。
??? 佛光普洒莲花路,濠江共沐满城春。让我们衷心祝福祖国繁荣昌盛,衷心祝福澳门欣欣向荣,衷心祝福佛顶骨舍利供奉活动圆满成就,衷心祝福各位高僧大德、护法居士和所有嘉宾六时吉祥!
??? 谢谢大家。
王作安局长在中国基督教公益慈善事业经验交流暨先进表彰会上的讲话
各位朋友,同志们:
??? 今天,基督教全国“两会”在西子湖畔召开中国基督教公益慈善事业经验交流暨先进表彰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凝聚共识,明确方向。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推动基督教公益慈善事业,鼓励广大信徒投身和谐社会建设,都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在我国宗教界,这是第一次举行公益慈善事业的交流和表彰活动,可以说带了一个好头。我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广大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督教发扬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优良传统,努力探索服务社会的正确途径,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基督教界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涵盖了灾害救助、扶贫助残、养老托幼、捐资助学、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近5年来仅用于救灾等捐款一项就累计达3.5亿元之巨,受到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刚才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在这些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中,不乏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并显示在某些领域开始形成具有中国教
会特色的专业化服务模式,给我们提供了很有益的重要启示。特别是他们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大爱无疆、无私奉献精神,让人由衷感佩、值得大力倡导。
??? 实践证明,基督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广大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更加自觉地关心现实生活,更加自觉地履行公民义务,更加自觉地担当社会责任,从而实现一个好基督徒与一个好公民的角色重合。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基督教团体更加自觉地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更加自觉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更加自觉地增进与社会的和谐,努力打造社会友好型的教会。通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基督教堂点更加自觉地规范自身管理,更加自觉地运用正确的神学观点引领信教群众,更加自觉地分担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 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和时代进步的新要求,强调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国各宗教参与和服务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倡导和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对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7月,民政部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提出了今后五年慈善事业发展的目标。为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公益慈善活动,今年2月,我局
会同中央统战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为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保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益补充。
??? 借此机会,我就基督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 第一,要用积极的神学思想引导广大信徒投身公益慈善活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首先要解决好观念上的问题。基督教是一个主张爱的宗教,对于基督教团体或者基督徒来说,这种爱不能只停留在言语中,还要落实到行动上,在属世生活中努力践行道德责任和神圣使命,真正成为社会之光、世上之盐,使真善美、信望爱得以弘扬。有的教会人士认为,教会的使命主要是传福音、结果子,不需要花精力去做公益慈善、服务社会。这种思想认识,不利于教会的社会实践以及基督徒履行社会责任。要真正认识到,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是实践基督教信仰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弘扬基督教伦理道德的具体表现,是教会事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推进神学思想建设,加快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把弘扬基督教教义中的博爱精神与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慈悲精神有机
融合起来,培育中国基督教的现代慈善文化,丰富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的内涵,使中国教会真正成为一个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具有爱之伦理实践的教会,塑造基督教 “爱的宗教”形象,进一步改善人们对基督教的观感。要传承和弘扬中国基督教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优良传统,要通过积极的讲台信息,帮助广大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和传播福音之间的关系,让善行义举成为基督徒的信仰要求和行为准则。
??? 第二,要从我国国情教情出发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我国基督教公益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我国教会实际出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探索,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要求、具有中国教会特色的公益慈善之路。要进行深入调研,既吃透教会自身状况和特点,又吃透社会现状和实际需要,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多在拾遗补缺上下功夫,多在雪中送炭上花气力,特别要在政府一时难以顾及、其他社会组织又少有涉及的领域里发挥作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一份热量就发一份光,有多大力量就办多少事,有什么基础就开展什么项目,勿因善小而不为。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教会的经济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一定要注意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地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不搞一刀切,避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信教群众负担。要加强分类指导,注意发现和推广各地教会不同类型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要研究借
鉴境外教会公益慈善活动的模式和经验,结合中国教会实际进行消化吸收,走出具有中国教会自身特点的路径。
??? 第三,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基督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必须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自觉接受宗教、民政、卫生、教育、工商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管理,主动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基督教界成立慈善组织和机构、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要按政策法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获得政府许可。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慈善资金和物资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帐目公开,公布资金来源、流向和用途,使捐赠款物来去透明,阳光运作,提升基督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树立基督教界公益慈善事业值得信赖的良好形象。要按照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准则,坚持公益慈善活动与传教活动相分离,不能借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进行传教,不能用强制、诱导或其他方式要求受赠人放弃或接受某种宗教信仰。基督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应当面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和救济的人,不管是否信仰基督教,都应一视同仁,不加区分。公益慈善不是道德的施予与恩赐,而是为了追求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让公民的权利得到应有保障,如果把公益慈善活动作为传教的手段,就违背了现代公益慈善的精神实质,也不符合基督教所倡导的博爱精神。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既要加强与境外教会机构在公益慈善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借鉴他们的服务理念和管理经验,又要防范境外组织借机插手我教会事务,对我
进行渗透活动。
??? 第四,要努力提高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基督教全国“两会”要制订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管理制度,加强基督教慈善文化建设,在教牧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教育宣传活动。要加强对地方基督教团体和堂点的指导,在资源协调、信息沟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活动的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加大培训力度,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支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人员队伍,特别是要培养公益慈善项目管理和运作专业人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要研究现代公益慈善事业的运作规律和发展方向,根据社会需要和基督教自身优势、特点和潜力,探索基督教开展公益慈善的重点和优先领域,树立特色服务品牌。
???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深刻变化,党和政府对公益慈善事业高度重视,包括基督教在内的各宗教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天地广阔、大有可为。基督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有历史传统,有信仰基础,有独特优势,有社会公信,可以做得更为出色。希望基督教全国“两会”和各地基督教“两会”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巩固已有成果,大胆开拓创新,推动公益慈善事业迈上新台阶,做出中国基督教的美好见证,为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 谢谢大家!
把握规律 开拓创新
王作安
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理念发生了深刻转变,管理方式也不断创新。1982年中央下发19号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寺观教堂,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并明确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宗教界负责管理。1991年中央下发6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一切宗教活动场所都应依法登记,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199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首次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登记管理。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以来,随着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及其配套规章的相继出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全面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 30多年来,在中央的正确指导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共同努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
??? 一是推进依法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配套规章,
先后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审批、登记管理、教职任免、财务监管等进行了规范,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对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排查并换发新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
??? 二是强化自我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本宗教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中国佛教协会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中国道教协会制定了《道教宫观管理办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制定了《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等。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制定的《中国天主教教区管理制度》和基督教全国“两会”制定的《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对堂区、教堂管理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各全国性宗教团体都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任职或聘任办法。宗教活动场所重视加强内部建设,完善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健全了人员、财务、会计、安全、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园林绿化等管理制度。
??? 三是落实属地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各地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领导,指导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中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有的地方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与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制度,有的地方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化管理,有的地方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纳入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活动中,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大多数地方建立了县(区、市、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基层组织。
??? 四是探索创新管理,引导能力不断增强。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宗教思想建设,转化和应用宗教思想建设成果,带动宗教活动场所的人才、教风和文化建设。总结各地“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寺院”、“模范清真寺”等创建活动的经验,在全国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通过评比表彰、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评选命名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鼓励和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发挥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积极作用。
??? 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提高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律的认识,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树立了“保护、管理、服务、引导”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理念,制定了一系列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重要举措,形成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宗教界自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格局和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 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考验
??? 我国现有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万处,其中佛教寺院约3.3万处,道教宫观约9000处,伊斯兰教清真寺约3.5万处,天主教教堂、会所约6000处,基督教教堂、聚会点约5.6万处。随着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我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宗教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面临新挑战新考验。
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带来新考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项建设事业不断推进,为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提供了广阔舞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历史上留下来的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作为一种重要的宗教文化载体,其经济、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价值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应当在保持发挥宗教功能的前提下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但是,一些地方和组织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造成了一些混乱现象。有的寺庙宫观搞承包、烧高香、乱收费,见钱眼开,道风不正,损害了宗教形象。有的地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宫观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竞相修建宗教文化景区;有的地方把寺庙宫观当作“聚宝盆”、“摇钱树”、“唐僧肉”,通过投资、参股、承包等方式进行经营,采用收取高价门票、引诱烧高香等方式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多指未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的原有寺庙、宫观以及其他文化、旅游场所)雇用假僧假道,违规从事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用威逼利诱的手段骗取信众和
游客钱财;有的在城市建设中拆迁宗教活动场所房产时侵害其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些现象违反了宗教政策法规,违背宗教界的意愿,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在海内外产生了不良影响。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复杂矛盾在宗教领域的反映,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在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管理宗教活动场所,防止人为助长宗教热,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二是创新社会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带来新考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按照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要求,当前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在依法管理方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政策法规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对诸如网络虚拟宗教活动场所等新出现的现象还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定,现有政策法规的约束力不强,执行监督力度不够,基层执法主体不健全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在自我管理方面,有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管理机构不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落实,还存在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实行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科学管理方面,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够,用老办法、老经验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管理
机制、理念、方法和手段不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宗教事务部门“重管理、轻服务”和宗教界“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在探索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过程中,正确把握依法管理与政策调节的关系、政府行政管理与宗教界自我管理的关系、继承传统与创新管理的关系,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
??? 三是宗教自身变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带来新考验。随着信教人数持续增长、流动性不断加大,有的地方宗教活动场所过多过滥,有的地方则明显不足。如何合理安排、科学布局的问题日益凸显,出现了相当数量未经批准自行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随着一些宗教活动场所收入增加,经济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出现了大兴土木、豪华装修、争权逐利、贪图享受等不良现象,败坏了教风,损害了形象。随着信教群体中年轻人、知识分子以及新社会阶层人员的增加,宗教需求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特征更加明显,但现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服务水平以及宗教教职人员的能力素质,不适应需求变化的情况日益突出,凝聚力和吸引力下降。随着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分裂和破坏活动的加剧,一些宗教活动场所成为敌对势力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与我争夺信教群众的前沿阵地,围绕宗教活动场所领导权的斗争更加尖锐,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受到严峻挑战。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到我国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外国信徒日益增多,过集体宗教生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五大宗教以外的一些宗
教也谋求在我国立足发展,成为亟待处理的新课题。一些地方民间信仰恢复发展很快,活动场所众多,政策不明确,管理体制机制多样,需要尽早解决。针对宗教方面的这些新情况新变化,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把握宗教自身发展规律,研究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能够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界开展宗教活动的主要基地、联系信教群众的重要纽带和展示自身形象的重要窗口。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保持宗教的健康发展,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立足宗教工作全局,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三、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 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按照中央领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的要求,加强依法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加强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 (一)加强依法管理
??? 要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按照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和备案,重视
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涉及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管理中出现的混乱现象,各地宗教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推动解决。要对依法登记的寺庙宫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寺庙宫观“被承包”、烧高香、乱收费等行为。所有依法登记的寺庙宫观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佛教、道教组织和僧道人员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等。对新建寺庙宫观和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要从严审批,严格监管,坚决制止乱建寺庙宫观和露天宗教造像行为。应区分企业、个人捐赠与“投资”、“参股”寺庙宫观、露天宗教造像,制止各种形式的“借教敛财”活动。要在完成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帮助公众识别假僧假道,压缩其活动空间。要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贯彻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和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精神,逐步解决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反映强烈的门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贯彻实施〈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强拉
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的行为,倡导文明敬香,优化寺观环境。对非宗教团体和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雇用假僧假道、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现象,要会同文物、旅游、园林、公安等部门,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国家宗教事务局将对依法登记的寺庙宫观名单予以公告,帮助信众辨别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引导信众到依法登记的寺庙宫观参加宗教活动。要积极推动理顺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职能。要协调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国家宗教事务局将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明确政策界限,提出治理措施,进行指导督查。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认真贯彻《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推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同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把寺庙建设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重要阵地。指导清真寺抵御“三股势力”渗透,警惕极端势力攫取领导权,制止各种非法活动,防止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重新抬头,妥善处理教派矛盾,规范经文教育活动。按照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纳入管理的原则,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引导信教群众到依法登记的教堂和聚会点参加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的要依法处理。要在天主教堂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防止境外势力插手和干涉,帮助受境外势力影响的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提高认识,参加天主教爱国组织活动。
??? 要重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制定办法,纳入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加强同外来人口中宗教信徒的联系,帮助安排宗教生活,提供宗教指导和服务。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的网站要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帮助形成自律机制。指导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安排在华外国人过宗教生活。支持各地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形成工作意见。
??? (二)加强自身建设
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指导他们落实宗教工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学习宗教法律法规,学习宗教团体各项规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时势政策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健全学习制度,坚持学习制度,营造学习氛围,形成学习的常态机制,建设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
要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思想建设。继续支持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伊斯兰教清真寺讲新“卧尔兹”、基督教教堂开展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基层堂区推进民主办教,把宗教思想建设成果及时转化应用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践中,把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宗教思想渗透到讲经讲道中,正确引导信教群众,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宗教思想建设的重要阵地。
??? 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实行民主管理。根据各宗教特点,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探索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适应时代进步要求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民主管理组织。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根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和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规定的任职或聘任办法,选好配好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发挥民主管理组织作用,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和民主决策,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参与管理和实行监督的作用。
??? 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团体规章,安排宗教活动和日常事务,严格履行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的报批手续,严格按照宗教外事规定开展涉外交流活动。认真落实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以及重大事故、事件的防范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要鼓励宗教活动场所重视教风建设。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研习教义,遵守教规,注重修行,提高素质。自觉抵制一切不良风气的侵袭,防止出现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争名逐利、破坏团结等现象,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
??? (三)加强正面引导
??? 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创建活动成功经验,按照“动态创建、不断创新”的要求,每年确立创建活动主题,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真正达到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创建标准。
??? 要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认真贯彻《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的精神,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发扬宗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结合自身实际和社会需求,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在最能发挥自身优势、体现自身价值的公益慈善领域开展活动。引导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 要开展“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在认真做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入研究,继续命名新的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断丰富教育基地类型,形成较为完整的教育基地群落,不断拓展基地的教育功能,使之真正成为宗教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阵地。
??? (四)加强公共服务
??? 要重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结合“安全年”和谐寺观教堂主题创建活动,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建筑、消防和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妥善解决。要完善安全制度,配置安全设施,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事故。
??? 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改善基础设施。鼓励各地把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政府改善民生工作的范围,使宗教活动场所享更到各方面的公共服务,实现水、电、暖、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覆盖,逐步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和各项生活条件。
??? 要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处理伤害宗教感情事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信教群众的稳定工作。对城市拆迁中涉及宗教活动场所房产的问题,要认真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协调有关方面本着“合理补偿、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处理,宗教活动场所拆迁安置要考虑便利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防止侵害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引发群体性事件。协调宗教活动场所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协调有关方面纠正强摊、强索、强捐、强圈等侵害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的行为。
??? 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要求,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明确以及思想认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强和创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具有基础性、关键性的意义。要深入总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努力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
宗教工作理念
王作安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dang章程(修正案)》总纲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待宗教的科学态度,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更趋成熟自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
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入把握宗教发展规律,提出一系列创新观点,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指导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把宗教关系提升到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之一,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颁布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培养爱国爱教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纽带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在平等友好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流。我国宗教领域持续保持稳定局面,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宗教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促进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促进和平发展与对外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倡导“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努力。
  一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要深刻认识宗教的存在根源和发展规律,防止用行政命令办法处理宗教问题,不能用简单粗暴方式对待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不论遇到什么情况,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都不能动摇,更不能改变。要充分尊重公民自主选择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不能干涉,不得歧视,依法处理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事件。妥善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中出现的矛盾,依法处理城市建设中涉及拆迁宗教房产引发的纠纷,坚决纠正侵犯宗教界合法权益的现象。认真贯彻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协调宗教活动场所与社会有关方面的利益纠纷,制止和纠正宗教活动场所“被承包”、“被上市”等现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关怀。要通过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上来。
  二要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处理复杂宗教问题的有效途径。要更加重视法治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保障作用,继续推进宗教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规规章。抓住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等关键环节,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继续完善配套办法。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和检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宗教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既当好教徒,也当好公民。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的自律和协同作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激发信教群众参与宗教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宗教组织协同、信教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完善和推广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
  三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
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宗教信徒自主办理,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是基于我国曾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由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几十年来,独立自主自办作为我国各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重要原则,保证了宗教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尊严,得到了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要在宗教界继续深入开展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引导宗教界深刻把握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感,增强抵御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巩固独立自主自办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尊重在华外国人的宗教信仰,为他们过宗教生活提供便利,同时要求他们不得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活动。鼓励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继续办好世界佛教论坛和国际道教论坛,加强双边宗教交流,开展宗教人权对话,参与国际性宗教组织活动,展示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树立我国宗教的良好形象,营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在总结宗教工作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dang
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增强党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支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鼓励佛教、道教开展讲经交流,伊斯兰教开展“解经”工作,天主教推进民主办教,基督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顺应宗教健康发展需要,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建立符合宗教基本教义、继承宗教优良传统、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实际的宗教思想体系,坚持正信正行,反对偏执狂热,抵制歪理邪说。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的能力,树立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发挥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纽带作用。深入研究爱国宗教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加大培养工作力度,造就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支持宗教团体把宗教院校办成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重要基地、正确阐释宗教教义的重要阵地、培训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平台。
  五要大力倡导宗教和谐理念,着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要倡导宗教和谐理念,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落实我国五大宗教2011年发表的《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促进宗教内部和谐,实现宗教内部关系协调和顺,建设和谐宗教。促进宗教之间的和谐,支持各宗教弘扬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共同进步的优良传统,加强对话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实现多元共存、和合共生的良好局面。促进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引导宗教主动适应社会,自觉融入社会,积极服务社会,使宗教活动体现正信原则、符合政策法律、促进公序良俗,成为增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各宗教坚持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管理,不干预司法、行政、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依法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六要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要鼓励广大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致力创造,以优异业绩践行信仰。支持宗教界发掘宗教道德中弃恶扬善等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契合的内容,在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人士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的利益调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帮助信教群众慰藉心灵,稳定情绪,调节心理,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支持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宗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整理出版宗教文化典籍,保护宗教文物,传承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宗教文化对外交流。支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促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内地宗教界与港澳地区宗教界深化交流合作,支持大陆宗教界与台湾地区宗教界开展友好往来,增进两岸四地人民之间的了解和理解,一道参与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鼓励宗教界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同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在第三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
王作安
女士们、先生们:
? ? 谢谢主持人!感谢论坛组委会的邀请,很高兴参加第三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并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表示衷心祝贺!
? ? 尼山论坛自2010年创办以来,依托丰厚的中国文化秉赋,推动跨文化交流,搭建了世界不同文明对话的中国平台,吸引了不少中外知名人士,呈现出学术性、民间性、国际性、开放性的特点,做出了创造性努力,取得积极成果。尼山论坛的影响力正在日益扩大,其前景值得我们期待。
? ? 本届尼山论坛,以“不同信仰下的人类共同伦理”为主题进行探讨,契合了人们摈弃对立和纷争、寻求共识与互信的普遍愿望,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具有正面意义。寻求不同信仰下的人类共同伦理,不是要改变信仰多元形态,而是要促进不同信仰关系的互鉴和人类社会的和谐。
? ?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 ? 借此机会,我想谈谈宗教和谐这个话题。
? ? 在许多西方国家,很长时间以来是一教独大。在经济全
球化进程中,随着移民的增多,开始形成宗教多元的趋势和文化生态的变迁,由此带来的问题和挑战也逐步显现,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 ? 在东方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宗教多元不是新鲜事物,而是一种重要的历史现象。中国历代中央政府长期实行多教并存和因俗而治的宗教宽容政策,鼓励各宗教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形成了多元通和、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传统的儒、道并行不悖、互补互摄。佛教传入中国后,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相互交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儒释道三家互融互鉴,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干。后来,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相继传入中国,逐步融入中国文化,形成了五大宗教和谐共生的格局,可谓“五色交辉,相得益彰”。
? ? 在当代中国,宗教和谐的传统得到继承和发展,继续演绎着传奇。中国政府在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同时,特别重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2011年,为响应联合国第65届大会通过的关于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中国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召开座谈会,发表《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把实现宗教和谐作为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以期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做出积极贡献。
? ? 宗教和谐,是处理宗教关系的价值取向。对待不同信仰、不同宗教,必须本着和而不同的思想,在多样中求同一,在差异中求包容,在交流中求共识,从而达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
? ? 要通过开展对话,增进相互理解。宗教对话和跨宗教文化交流,作为化解宗教冲突的有益尝试,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处理不同信仰、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只有进行对话、放弃对抗,才是正确的选择。对话的目的,不是要分出高低优劣、辨出是非曲直,而是为了增进理解和包容,避免对抗和冲突。对话不能急功近利,要行稳致远,从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尊重、从尊重到欣赏、从欣赏到互鉴、从互鉴到合作,这是一个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由虚致实、由表及里的漫长过程,最终形成和睦相处、同生共长的良好局面。
? ? 要通过深入研讨,寻求共同伦理。各个宗教虽然信仰不同,但都包含着人类共同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准则,如和平、仁爱、正义、宽容、行善、诚信、团结、互助等。这些共同伦理规范,是宗教植根于社会的基础,也是宗教与宗教之间交流和合作的基础。实际上,只要我们愿意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就会发现各宗教中存在的人类共同伦理规范比我们之前所知的更多更丰富。寻求这些共同伦理,使之变成所有人的行为准则,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从而对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乃至全球秩序产生积极影响。
要通过自我约束,抵御极端主义。我们已经看到,宗教既可以成为推动和平进程的积极力量,也可能成为催生仇恨和对立的渊薮。“宗教要得到信任,就必须消弭出自宗教本身的冲突。”为此,宗教要培育强有力的自我约束机制和能力,制约排他性因素的滋长和累积,消除相互之间的傲慢、隔阂、偏见甚至敌对,抵御宗教极端主义。以宗教信仰的名义煽动仇恨,甚至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危害尤甚,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重大威胁。“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各个宗教应当重视阐发慈爱悲悯、中道不偏的教义思想,增强自律能力,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极端主义。
? ? 要通过加强合作,担当共同责任。构建和谐宗教关系,不仅要进行对话和沟通,还要通过合作付诸行动。各宗教要依据共同伦理价值,携起手来,担当责任,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在消除贫困饥饿、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制止战争杀戮、反对恐怖主义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只有开展合作,共谋善举,才能进一步巩固和促进宗教和谐。
? ?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 ? 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对促进人类文明的和谐与繁荣,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愿意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参与世界文明对话,构建和谐宗教关系,践行有益社会、培育和平、友待自然的生活方式,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 ? 谢谢各位!
弘扬慈悲护生理念 倡导合理放生活动
王作安
同志们、朋友们:
??? 今天,政府部门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相聚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规范佛教、道教放生活动问题,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 佛教、道教都具有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的理念和传统,历来重视保护环境。1998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韩日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决定,秉持“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传统理念,三国佛教界每年4月在本国植树,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净化社会人心。1995年,中国道教协会参加在英国召开的世界宗教与环境保护会议,发表了《中国道教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宣言》。2003年,中国道教协会在甘肃省民勤县建立“中国道教生态林建设基地”。2006年至2008年,中国道教协会联合学术机构和企业,先后召开3次“中国道教宫观生态保护论坛”,提出了“生态道观”项目,此举得到联合国开发署的关注,并得到有关国际环境组织的支持。2009年,中国道教协会制定了《中国道教界保护环境的8年规划(2010-2017)纲要意见》,要求将生态保护纳入创建和谐宫观目标。
???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发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我国佛教界和道教界积极响应,从各自的教理教义阐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发出了建设“生态寺院”、“生态宫观”的动议,用实际行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添砖加瓦。
??? 建设“生态寺院”和“生态宫观”,要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今年初,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发出倡议书,呼吁佛教寺院、道教宫观开展文明敬香活动,营造清净庄严道场,树立佛教、道教良好形象。目前,文明敬香活动正在全面开展,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今天,我们又围绕放生问题进行研究,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规范放生行为,共同推动形成慈悲护生、合理放生的新风尚。
放生活动是佛教、道教的传统,本意是指以慈悲护生之心,救助受伤或濒临死亡的动物,放归适合他们生活的自然环境中去。在当今社会,倡导慈悲护生理念,合理开展放生活动,对于制止滥捕滥杀动物、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当下的放生活动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如随意乱放外来物种,导致本地物种的濒临灭绝;进行大规模、超负荷放生,破坏了生态平衡;不顾生物习性,误将生物置于不适宜生存的环境之中;不考虑他人安全,随意乱放危险动物;不注意动物检疫,随意放生留下传播疾病的隐患;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专门捕捞动物、出售供放生、放生后再捕捞的产业链,等等。
??? 由此可见,如果放生活动不当,就会好心办坏事,放生变成杀生、保护生态变成破坏生态。我们一方面要坚决反对借放生活动敛财的丑陋行为,同时也要依据国家法律、宗教教义和科学方法规范放生活动,促进放生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首先,放生活动要遵守国法。近30多年来,我国在保护森林、农业、河流、海洋、渔业、动植物资源,加强动植物检疫,阻止外来物种入侵等方面,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比如,在引进物种、放生外来物种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要防止破坏生物多样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需要放生于野外的,放生单位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后,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在生物检疫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定,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必须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
出境外,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经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我国还加入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等国际公约,禁止参加象牙、犀牛角等的贸易,制定并发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开展放生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做到依法放生、守法护生,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 其次,放生活动要符合教法。放生是佛教、道教的传统,必须要遵循佛教、道教的教义和仪轨,这是放生活动能够体现佛教、道教正信正行的保障。佛教恪守慈悲平等、护生戒杀、不恼害一切众生的本怀,倡导珍视爱护一切生命的理念,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动物与人类的生命同样宝贵,因此以杀生为最大恶业,以不杀生为首要戒律,以慈悲护生为极大功德,放生就是这些理念的实践。道教也历来主张上天有好生之德,众生有惜命之情,倡言“昆虫草木不能伤”、恶意杀生必遭恶报。佛教、道教的放生活动应该秉持慈悲之心,依照宗教仪轨,践行宗教本义,倡导随缘放生,不要带着功利心,求功德福报,盲目追求数量,而是要以悲悯护生之心,救助生命,使之摆脱困境,真正做到爱护有情众生、救难解困、拔苦与乐。
再次,放生活动要讲究方法。科学研究表明,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更加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任何不良举措都有可能酿成对环境极大的破坏。比如,一些繁殖力强的外来物种会造成当地生态系统失衡。前些年,有人从市场上买来巴西龟在河湖里放生,而巴西龟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公布的100种世界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随意放生会酿成当地生态灾难。此外,放生也要注意动物自身的生存状况,根据不同生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性,要选择地放生,比如不能在寒冷地区放生不耐寒的物种,不能把陆生物种放生到水里,不能把淡水物种放生到海里,不要把危险的物种放生在人群聚居地等。如果不懂这些科学常识,放生很可能就酿成了害生、杀生,积功德也成了造杀业,不可不慎。无论是佛弟子还是道众,都要尊重科学,学习科学常识,把好事做好,真正把放生做成于社会有利、于环境有益、于自身有德的善举。
??? 为此,我提三点建议:
第一,倡导合理放生。建议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发出倡议,规范放生行为,践行慈悲护生、合理放生理念。佛教界、道教界人士要结合当前放生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据经典教义做出适应时代要求的阐释,讲解放生的意义、目的和方法,引导信众树立正信正行,涵养仁恕精神,践行慈悲之道。要努力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科学素养,根据需求进行培训,学习掌握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律和有关动物保护的科学知识,做到合法放生、科学放生。要充分利用寺观宣传栏、内部资料、佛事活动、讲经交流活动等,做好慈悲护生、合理放生的宣传工作,选择与放生有关的佛教、道教节日,作为慈悲护生、合理放生的集中宣传日。
??? 第二,建立放生协作机制。佛教、道教团体和寺院、宫观开展放生活动,要自觉接受环保、农业、林业、渔政、检疫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违法行为。同环境保护、动物保护、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起紧密联系,经常听取意见和建议,经常进行咨询和请教,确保放生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科学要求。可以同合法民间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组织进行合作,交流成功经验,把放生活动同珍稀物种保护、动物救助、环境保护等行动结合起来,争取发挥更大作用。
??? 第三,纳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要把以文明敬香、合理放生为“双驱动”的生态寺院、生态宫观建设,纳入到“和谐寺院”、“和谐宫观”创建活动中去,提出活动要求、努力目标和评比标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佛教、道教团体要发挥引导、组织作用,寺庙宫观要发挥主体作用,宗教教职人员要起到表率作用,促进合理放生活动健康开展。
??? 同志们,朋友们: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规范放生行为,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佛教、道教社会形象。佛教界、道教界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出一份智慧,尽一份心力,践行护生理念,规范放生行为,建设生态寺观,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奉献智慧和力量。
继承和发扬宗教工作优良传统
王作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庆祝国家宗教事务局成立60周年大会,几代宗教工作者欢聚一堂,回忆峥嵘岁月,展望美好未来,心潮澎湃,难掩激动之情。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宗教局党组,向为宗教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老领导、老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仍然奋战在宗教工作岗位上的国家宗教事务局全体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
此时此刻,我们特别怀念那些曾在国家宗教局工作的已故老领导、老前辈。饮水思源,正是宗教工作的前辈们,为我们奠定了事业的基础,为我们开辟了前进的道路,也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我们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紧跟时代前进步伐,创造宗教工作新业绩,不辜负前辈们的殷切期待。
在我们手里,捧着一本红彤彤的《国家宗教事务局成立60周年纪念册》,这里边浓缩了新中国宗教工作的光荣历程和宝贵经验,珍藏了几代宗教工作者的美好回忆和深厚情感。今天我们回顾60年艰辛探索和奋力开拓的流金岁月,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深入思考和科学总结60年宗教工作
形成的优良传统,这是宗教工作薪火相传的传家法宝,也是推动宗教工作继往开来的力量源泉。
总结宗教工作优良传统,非常有意义,但并不简单,需要新老宗教工作者一起来思考,共同来研讨。我在这里列举了五条:实事求是的态度、服务大局的意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时俱进的品格、甘于奉献的精神。作为初步的思考,供大家参考。
一是实事求是的态度。60年的宗教工作实践表明,能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宗教,是决定宗教工作成败的关键。宗教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时期将会长期存在,不能违背客观规律、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用强制的手段处理宗教问题。我们共产dang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主张无神论,但并不因此排斥、歧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处理同宗教界人士的关系上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把信教群众看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宗教虽然是有神论,但宗教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义思想中包含许多合理的内容,我们要引导宗教界弘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抑制宗教中的消极因素,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能如此认识和对待宗教,体现了中国共产dang人宽阔的胸怀、科学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二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要方面,并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这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一条重要原则。在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时期,中国共产dang的历史任务不同,宗教工作的侧重也就有所不同。在现阶段,制定和执行宗教政策,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把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奋斗。能不能团结宗教界人士,做好广大信教群众的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是衡量宗教工作成效的最重要的标准。
三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宗教工作,归根到底是做团结人的工作,虽然政治性很强,但是人情味又很浓。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dang
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增进共识,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一切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对宗教界人士要政治上关心,信仰上尊重,生活上照顾,鼓励他们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多作贡献,做真诚相待、精诚合作的朋友。要激发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参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支持他们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要体现服务优先,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四是与时俱进的品格。几十年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在不断探索中制定了一整套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确立,宗教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等新论点的提出,都说明我们党认识宗教问题更加深刻,处理宗教问题更加成熟。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要拘泥于老祖宗的个别论断,不要为了老祖宗说过的某句话争论不休,而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原理同我国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实际相结合,着眼于形势发展变化,站在时代进步的潮头,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实践中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
五是甘于奉献的精神。宗教问题复杂敏感,理论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对宗教工作者的要求很高。同时,宗教工作部门不是所谓热门部门,行事低调,不容易出彩,很难有显性政绩。从事宗教工作,必须淡泊名利,耐得寂寞,甘于奉献,无怨无悔。已故的广西河池市宗教办原主任韦运务同志就是宗教工作干部的典型代表,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刻苦学习、辛勤工作、忠于职守、热心服务、廉洁自律、守得清贫的高尚品德,集中体现了宗教工作者的精神境界和优良作风。几代宗教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坚守中成就价值,用实际行动诠释宗教工作者特有的品质。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宗教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宗教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们要以庆祝国家宗教事务局成立60周年为契机,以“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为新的起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继承和发扬宗教工作优良传统,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切实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再立新功,续写宗教工作的光荣篇章。
春节将至,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各位老领导、老同志精神矍铄、身体安康!祝同志们事业进步、家庭幸福!
谢谢大家。?
支持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活动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作安
尊敬的任法融会长
尊敬的各位高道大德
??? 朋友们、同志们:
??? 第三届玄门讲经暨中岳论道活动就要圆满结束了,可以说办得十分成功,而且异常精彩。诸位道友结合自身体悟,围绕“道法自然”、“清静恬淡”、“和谐共生”等道教优秀思想,引经据典,把握要义,对道教教理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要求的诠释,展现了当代道教徒良好的理论修养和精神风貌。讲经间隙,还通过道教武术、道教音乐等表演,展示道教的丰富内涵和文化魅力。至此,中国道教协会已经举办了三届玄门讲经活动,一届比一届办得好,讲经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工作日趋成熟,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创新。我相信,随着讲经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必将为道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第三届玄门讲经暨中岳论道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本次讲经论道活动的道教界朋友和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 上个月,中国道教协会、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在湖南
南岳衡山成功举办了国际道教论坛,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界人士,围绕“尊道贵德、和谐共生”的主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彰显了道教这一古老宗教的现代价值,呈现了当代道教的良好精神风貌,增进了海内外道教界的友谊与团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现在又在河南中岳嵩山举办第三届玄门讲经暨中岳论道活动,围绕“清静和谐”这一主题,深入挖掘和弘扬道教“崇尚清静、力行和谐”的核心教义,弘扬优秀道教文化,推进道教健康发展,可谓因缘际会。从南岳到中岳,从国际道教论坛到玄门讲经活动,从“尊道贵德、和谐共生”到“清静和谐”,一以贯之地体现了道教适应时代、主动担当的自觉意识。我们正在见证这样一个令人欣喜的事实,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道教界的努力下,中国道教开始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出独特的积极作用。
??? 近些年来,我国各宗教从自身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不断探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途径,自觉夯实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伦理基础。如基督教界开展的神学思想建设,伊斯兰教界开展的解经工作,天主教界开展的民主办教,佛教界和道教界开展的讲经交流活动,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中国道教协会分别于2008年、2010年举办了两届玄门讲经活动,在道教界大兴学经、讲经之风,弘扬道教优秀文化,加强道教自身建设,引领道教在当代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 实际上,讲经传道是中国道教固有的传统,是道教一代一代薪火相传的重要方式与途径,没有讲经传道,就没有道教的自我传承和健康发展。两千年来道教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就是因为有一代又一代的宗师在传经布道,明经解惑。可以说,讲经说法贯穿于修道生活的全过程,是道教人士安身立命的基本功课。只有潜心学经明道,熟读经典,尊道贵德,内外清净,才能使心灵回归本真,生命的境界得以升华。同时,讲经传道又是高道大德联系信众、化世导俗的平台与桥梁,在为信众答疑解惑的过程中,在心与心的沟通交流中,道教文化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润人们的心灵,舒缓人们的压力,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玄门讲经活动可以说是一项基础性的教务活动,是道教界必须主动为之的“家务事”。
本届玄门讲经活动以“清静和谐”为主题,不仅契合了道教的核心教义,也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道德经》说:“清静为天下正”。《云笈七签》说:“专精积神不与物杂,谓之清。反神服气安而不动,谓之静”。《清静经》说:“人能常清静,天地悉皆归”。可见,道教把“清静”视作道的根本,万物清静,“则道自来居”。“和谐”同样在道教思想中占有核心地位,《道德经》中有多章阐述天、地、人全面和谐发展的理念,倡导人们以“道”为最高信仰,信道、悟道、修道、行道,生成容纳万物、自然平和、无为不争的和谐发展环境。今天的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由此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强调清静,倡导和谐,不仅有利于促进当代道教的健康发展,也能为解决当今社会发展中的存在的问题提供启迪和智慧。
??? 借此机会,我对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活动提几点希望:
第一,通过玄门讲经活动,推动道教文化建设。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阐发,维护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道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文化的基本元素之一,道教界作为道教文化的传承人和守护者,对于挖掘和阐发道教文化的思想价值责无旁贷。近年来,中国道教协会大力推动道教文化建设,在有关党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先后完成了《中华道藏》和《老子集成》的编纂出版,明年还将举办“道行天下”活动,将集东方文明与智慧于一体的道教经典《中华道藏》赠送给海外道教宫观、国立图书馆、著名大学图书馆和相关研究机构收藏。这是道教界响应和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举措。希望道教界继续重视道教典籍的整理、出版和翻译,推进道教经典数字化、国际化,切实保护好道教经典这一中华文化瑰宝,使之代代相传、惠泽后人,使之走向世界、造福人类。要通过开展玄门讲经活动,对道教思想作出适应时代要求的挖掘和阐发,弘扬教义教理中尊道贵德、济世利人、天人和谐、道法自然、
齐同慈爱等宝贵思想,为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身心之间的和谐,为提升社会幸福指数,提供思想智慧和心灵启迪。要通过开展玄门讲经活动,为信众解疑释惑,提高信仰水平,引导信众正确对待现实生活,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发挥道教文化教化信众、服务社会的功能。要通过开展玄门讲经活动,建立符合道教基本教义、坚持道教优良传统、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道教思想体系,使道教这一古老的东方智慧和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焕发出新的时代活力,把道教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对内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对外转化为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的软实力。
??? 第二,通过玄门讲经活动,切实端正道风道貌。中国道教发展的历史一再表明,“道风正则道业兴”。当前,在市场经济大潮下,我国社会一些领域和部分成员中出现的不良风气,也不同程度地渗透和反映到道教界中来。有的道教教职人员戒律松弛,有的热衷于打卦算命,有的甚至打着道教的旗号宣扬外道,引起一些舆论的非议和诟病,损害了道教的社会形象,伤害了广大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对道教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不利影响。道教界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开展玄门讲经活动为切入点,认真学习经典,树立纯正信仰,恪守教规教义,整顿道风道貌,提振道教的精气神。道教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影响力,要不负神愿和己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良好的道风道貌赢得信众,用严格的宗教操守影响信众,用适应时代要求的
教义教理去教化和接引信众。本届玄门讲经活动结合当前道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道教界要带头立清静心,宫观要争创清静地,对信众要阐发清静意,抵御外界各种诱惑,立形于信众,树誉于世间,使清静之道深入人心,这对于切实端正道风道貌、促进道教健康发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 第三,通过玄门讲经活动,大力培养道教人才。“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促进道教健康发展,发挥道教积极作用,人才培养是关键。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努力,道教界培养出了一批年轻道教教职人员,改变了我国道教界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的状况,基本实现了新老交替,这是一桩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道教教职人员数量不足、文化程度偏低、高素质人才缺乏的问题,仍然是我国道教健康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要树立忧患意识,要有十分的紧迫感,把人才培养当作发展道教事业的头等大事来抓,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多渠道培养人才,多方位引进人才。要充分利用讲经交流活动这一重要平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要通过广泛开展讲经活动,在道教教职人员中营造钻研经典、读诵经典、宣讲经典、践行经典的良好风尚,提升道教队伍的文化品位、信仰层次和精神境界,为培育高素质道教人才夯实基础。要通过开展讲经活动,从中发现和物色一批道风端正、学修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悉心加以培养,使之成为弘道阐教的栋梁之才。
??? 国家宗教事务局将一如既往地鼓励和支持道教界深入开展玄门讲经活动。希望中国道教协会认真总结讲经活动经验,
切实提高讲经活动水平,不断创新讲经活动形式,把讲经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以开展玄门讲经活动为契机,推动道教思想建设,弘扬道教优秀文化,改进道风道貌,培养合格人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道教健康发展,发挥道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 谢谢大家!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 树立宗教良好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对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佛教道教的实际,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探讨加强宗教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佛教道教在促进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 ? ?一、认识宗教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 ? ?***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其实,宗教也不例外。宗教要健康发展,必须重视宗教文化建设。
? ?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是传承宗教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的佛教也好,道教也好,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还是一种传统文化,可以说都是具有深厚文化传统底蕴的宗教。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佛教、道教与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学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借鉴,在碰撞和交融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引领当代中国佛教道教的健康发展,必须重视传承佛教道教优秀传统文化。
? ?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是宗教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佛教道教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我们看到,当前我国佛教道教总的发展态势是健康有序的,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的教职人员信仰淡薄、戒律松弛、追求名利、贪图享受,有的寺庙宫观“被承包”“被经营”“被上市”,出现了商业化倾向。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佛教道教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佛教道教的社会形象。过去媒体很少关注宗教,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是自媒体,宗教不再是禁区,佛教道教被放到了聚光灯下,全社会都在审视,可以说无处遁形。近年来网络上有关佛教道教的负面消息接连不断,杀伤力很大,教内许多人感到很委屈、很无奈。其实,与其抱怨人心不古、舆情险恶,还不如调整心态,多从自身找原因,从做好自己着手,坦然接受舆论监督。其中要抓紧做好的一件事情,就是重视和加强宗教文化建设,既要坚守优良文化传统,也要顺应时代进步要求,形成佛教道教当代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 ?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是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在当代中国,佛教道教要体现自身价值,就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宗教的真正价值,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上,注重教化功能,提升道德水平,释放社会正能量。做到这一点,要正人先正己,度人先度己,化人先化己。佛教道教只有通过加强文化建设,
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和文化素养,赢得社会尊重,取得民众信任,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 ? ?二、把握宗教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 ? ?***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各宗教的努力方向和发展道路。
? ? ?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我国宗教发展的历史,是不断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有的人说,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佛教也早已融入中国社会,所以坚持中国化方向主要是针对其他外来宗教提出的要求。这是不正确的。不论是佛教还是道教,或者其他宗教,都不可能一成不变,而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都必须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而不断发展更新。不论是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坚持中国化方向,是一个不断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劳永逸。今天我们正在中国共产dang的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前无古人的宏大事业,佛教道教如何适应这一人间正道,在社会发展潮流中把握主动、赢得进步,这是宗教文化建设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
? ? ?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是信教还是不信教,都要自觉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融入到宗教文化建设之中。要深入挖掘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中有利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营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氛围,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 ? ?必须坚持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富滋养。在中华文化的形成中,佛教道教是重要的参与者,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应当看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丰富多彩,佛教道教正是由于不断汲取中华文化中其他各种学说的养分,才得以不断丰富发展的。开展宗教文化建设,既要继承本宗教优秀传统文化,也要把自己放到整个中华文化中去审视。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要有宽广的眼界和胸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不断滋养和丰富自己,并自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 ? ?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宗教文化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还存在需要协调适应的地方。新中国建立后,佛教道教进行了宗教制度改革,但相应的宗教文化建设并没有同步跟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传统文化,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如果故步自封、不思进取,就等于丧失了发展进步的重要机遇。要按照时代特点和
要求,对宗教传统文化中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进行升级改造,赋予新的生机。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宗教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甚至创新,创造新的活力。对宗教传统文化中那些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内容,要自觉予以淡化、调整或者扬弃。
? ? ?三、实化宗教文化建设的举措
? ? ?加强宗教文化建设,贵在知行合一。要认真总结宗教文化建设的经验,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宗教自身特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 ? ?努力营造庄严清静的道风。道风好不好,反映佛教界、道教界的信仰素质和精神面貌。当前道风方面出现的问题,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要鼓励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潜心学经、纯正信仰,以戒为师、注重修行,正确对待名闻利养,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良好的道风、严格的操守赢得信教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继续开展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和道教玄门讲经活动,提高对经典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对经典的阐释和讲解能力,引领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寺庙宫观要清净庄严,有宗教文化气息,成为净化人心、导人向善的道场,不能处处充斥着商业味道。
? ? 重视宗教文化的研究和保护。要整合学界、教界研究资源,整理宗教经典名著,开展宗教学术研究,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要实施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对宗教经典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阐释,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宗
教理论涵养。加大宗教文物保护和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对宗教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梳理和萃取其中的思想精华,作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有益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宗教文化活动,突出文化功能,发挥修身养性、涵育文明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信教群众。防止开展以发展地方经济、提升地方知名度为目的的宗教文化活动。
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契合的内容,在信教群众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形成因果报应的正向效应,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以向上向善的行为见证宗教信仰。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融入宗教文化建设之中,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决抵制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实现实体展示和网上展示相结合,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观念,争做中华文化的守护者和弘扬者。弘扬济世利人的精神,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追求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倡导保护生态理念,帮助信教群众树立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节俭意识,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
活动,倡导勤俭惜福,力戒攀比利养,做到俭以修身、静以养德,建设生态寺观,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助力。
? ? ?积极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宗教文化交流一直占有十分重要地位,涌现出一批在这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高僧高道。要充分利用中国佛教、中国道教的文化优势,发挥在公共外交中的积极作用,讲好“中国佛教故事”“中国道教故事”。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我国佛教道教主动走出去,开展同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宗教交流,开展文明交流互鉴,倡导宗教和谐理念,丰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文明交流内涵。继续办好“世界佛教论坛”“国际道教论坛”,通过搭建机制性的宗教文化交流平台,推动我国佛教、道教文化走向世界,扩大在世界文明对话中的影响力。要重视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提高表达能力,创新传播方式,提高对外宗教交流的能力和水平。
? ? ?(本文刊发于第2期《中国统一战线》杂志,作者系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
准确阐释教义 促进宗教和谐
***同志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个讲话对于我们做好当前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宗教极端思想打着伊斯兰教旗号,歪曲和篡改伊斯兰教教义,企图借用宗教制造民族分裂和煽动暴力恐怖活动,我们必须正本清源,让人们准确了解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和行为准则,识破宗教极端思想的宗教伪装,认清其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的实质,从而做到自觉防范和坚决抵御。
???? 一、伊斯兰教主张爱国,而宗教极端思想祸国殃民
??? 爱国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伦理规范,也是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说:“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把爱国上升到信仰的高度,说明爱国在伊斯兰教信仰中占有崇高的地位。穆罕默德深爱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深爱他的祖国和家乡,留下了许多动人的言论和事迹。随着伊斯兰教传播到许多国家,各国穆斯林都以穆罕默德为榜样,时时激励自己,通过践行宗教信仰,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友善对待他人,尽心尽力工作,为祖国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
献。中国各族穆斯林素有爱国传统,留下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在中华民族面临危难之际,中国穆斯林挺身而出,高唱战歌,义无反顾,用热血和生命抵御外侮,维护祖国统一和尊严。在和平年代,广大穆斯林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拥护中国共产dang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建设伟大祖国和可爱家乡做出了重要贡献。
??? 宗教极端思想否认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反对我国各族人民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道路,否定国家政治制度,挑战国家法律尊严,分裂伟大祖国,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热爱祖国的情怀和理念。宗教极端思想以建立政教合一的“哈里发”国家为政治目标,妄图把新疆从祖国版图上分裂出去。为此,他们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制造心理恐慌和社会动乱;他们勾结境外分裂势力和反华势力,从事各种颠覆破坏活动;他们对“伊斯兰教法”作极端化解释,并以此作为划分标准,制造民族之间、群众之间的仇视;他们蔑视国家一切法律制度,拒绝政府颁布的法定证件。实际上,国家法律禁止的事情他们做了,伊斯兰教法禁止的事情他们也做了,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的教义。
???? 二、伊斯兰教崇尚和平,而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暴力
“伊斯兰”是阿拉伯文的音译,其字面意义为和平、顺从。从宗教意义上来说,“伊斯兰”就是对真主的归顺与服从,归顺真主的旨意并服从安拉的戒律。那些皈依伊斯兰教的人(穆斯林),就是“和平”的信仰者和归顺者。《古兰经》中
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伊斯兰教是追求和平的宗教,穆斯林自当热爱和平,并以实际行动维护和平,反对一切阻碍和平的言行。曾有人问穆罕默德,伊斯兰最宝贵者是什么?穆罕默德回答:“就是用自身的语言和行为使穆斯林得到安宁;穆民就是使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得到安全的人。”和平理念体现到穆斯林生活的各个方面。伊斯兰教坚决反对滥杀无辜,《古兰经》中说:“凡枉杀一人,如杀众人。”因此,伊斯兰教认为无故杀人是大罪。
??? 宗教极端思想打着伊斯兰旗号,用“暴力”替换了“和平”。他们鼓吹以“圣战”来实践“主命”,蛊惑穆斯林去屠杀“异教徒”,声称不杀“异教徒”就不能上天堂。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驱除内心的一切罪恶,为人光明正大,努力为主道而奋斗。而宗教极端思想却鼓吹暴力,制造恐怖,以“圣战”为名滥杀无辜。把以和平、顺从为旗帜的伊斯兰教,与杀害“异教徒”捆绑在一起,甚至教唆人去杀害无辜的群众,这是对伊斯兰教的严重亵渎和恶意诋毁。
??? ? 三、伊斯兰教倡导团结,而宗教极端思想制造分裂
伊斯兰教要求实现无差别的人类团结。伊斯兰教打破了阿拉伯人固有的氏族、种族观念。《古兰经》提出,人类同出一源,都是阿丹(亚当)的后裔,是一个大家庭,至于种族、肤色、语言的不同则是为了相互认识和了解,绝对不能以此论贵贱。正如《古兰经》所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穆罕默德在“辞朝演说”中讲:“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
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红种人不比黑种人优越,黑种人也不比红种人优越。”这些经文和圣训,体现了伊斯兰教对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平等、宽容的思想,有利于增进人类的团结和友爱。伊斯兰教提倡不同宗教间和谐相处,反对狭隘的宗教主义。《古兰经》说:“你们有你们的报应,我也有我的报应。”此处“报应”意为“宗教”,即各有各的宗教,互不干涉,信教自由。
??? 而宗教极端思想最害怕各族人民团结,他们离间干群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甚至离间穆斯林之间的关系。他们鼓吹“异教徒”论,对党员干部和不信教群众采取“见面不问候、遇事不帮忙、有病不看望、死后不送葬”等极端做法,甚至煽动以暴力恐怖手段残害“异教徒”。把坚持反对分裂的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爱国宗教界人士以及广大群众,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用“民族败类”、“宗教叛徒”等恶毒用语进行辱骂,千方百计进行排斥和孤立等。这些极端思想和行为,与伊斯兰教倡导的团结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 ? 四、伊斯兰教坚守中道,而宗教极端思想热衷偏激
伊斯兰教是讲求“中道”的宗教。“中道”即中正之道,是伊斯兰教的正道。“中正”一词是阿拉伯语“瓦索托”的汉译,具有“不偏不倚”之意。穆罕默德说:“最优美的事是中正之事。”《古兰经》说:“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使者作证你们。”伊斯兰教提倡的中道,主要是指凡事都要坚持中正、均衡的原则,当行则行,行止有度,不要过分,反对偏激和极端。中道主张既要体现在宗教
生活中,也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在宗教生活方面,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要拜主、纪念真主、赞颂圣人,但要讲求适度,反对过分张扬。在社会生活中,伊斯兰教既反对放纵对物质享受的追求,又反对苦行主义,而是取其中道而行之。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逐步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相融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
??? 宗教极端思想的特点是处处走极端,远离了伊斯兰教的正道,走上了“迷误者的路”。他们把信仰真主和拥护世俗政权对立起来,提出“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煽动宗教狂热,与世俗政权对抗。他们把遵从教规和遵守国法对立起来,宣称只遵循教法,不服从国法,教唆人们抵制政府的依法管理,甚至鼓动用武力推翻政权。他们把宗教功修和传统文化、社会进步相对立,恐吓和胁迫穆斯林群众,不让唱歌跳舞,不让看电影看电视,不让穿民族传统服饰和现代服装。这些主张和做法,违背伊斯兰教中正、适度的根本精神,也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背道而驰。
??? ? 五、伊斯兰教讲求宽容,而宗教极端思想煽动仇恨
??? 宽容作为世人称道的美德,伊斯兰教也将其作为一种信仰要求加以强调,并作为一种处世原则指导穆斯林的生活。在伊斯兰教看来,宽容是造物主对人的恩赐,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也是人善良心灵的外在表现。伊斯兰教主张,对任何人,包括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要宽大为怀、友好相处。不仅亲朋好友之间、同事邻里之间应当宽容,即便是敌视自己的人,也要以德报怨。《古兰经》中说:“对于宗教,
绝无强迫。”这说明伊斯兰教主张宗教信仰自由,倡导宗教与宗教之间相互理解与宽容。宽容也是一种心态,是一种不苛求、不极端的健康心理。正如《古兰经》所说:“敬畏的人……能抑怒、又能恕人。”中国穆斯林继承了伊斯兰教的伦理基因,同时又汲取儒家伦理思想精华,在践行宗教伦理的道路上,在实现人性完善的过程中,形成“忠恕之道”的思想境界。
??? 宗教极端思想充满了仇视,没有一丝一毫的宽恕和怜悯。他们制造民族之间、宗教之间的矛盾,挑起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仇恨,甚至不惜通过仇杀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他们残杀的对象不分民族和宗教,不分男女和长幼,也不分中国人和外国人。对坚持正信正行的伊斯兰教人士,他们也敢杀害。这种罪恶行径哪里还有一点儿怜悯?伊斯兰教主张忠恕,但不是无限制、无条件地克制和纵容邪恶,对那些犯下大罪的暴徒,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
???? 六、伊斯兰教奉劝善行,而宗教极端思想多行不义
??? 劝善戒恶,是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基本要求。《古兰经》中说:“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宽待奴仆。”伊斯兰教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每个穆斯林只要坚定信仰,善恶分明,坚持不懈地做善事,就能获得两世吉庆。伊斯兰教不仅要求穆斯林“导人行善”,还要“止人作恶”,两者互为一体,都是穆斯林责无旁贷的义务。
??? 宗教极端思想鼓动暴力恐怖活动,是一种大恶。但值得
人们警惕的是,宗教极端思想往往以宗教的名义行恶,让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伊斯兰教坚信行善者进天堂、作恶者下火狱。伊斯兰教认为生命是真主的恩赐,应当倍加珍惜,不仅不能无故杀人,而且规劝穆斯林不要自杀,称自杀的人会在火狱中饱受煎熬。然而,宗教极端思想却歪曲本意,混淆伊斯兰教法中“哈俩里”(合法)和“哈拉目”(非法)概念,肆意妄断他人,鼓吹“圣战殉教进天堂”,声称“杀死一个异教徒可以直接上天堂”,蒙骗一些人进行自杀式暴力袭击。这种罪恶行径,受到国际伊斯兰教组织和人士的一致谴责。按照伊斯兰教法,犯下如此泯灭人性的大罪,必然受到今世和后世双重的严厉惩罚。
??? ***同志在考察新疆期间、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对做好宗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积极作用提出殷切期望。宗教界人士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发挥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明大义,坚定立场,坚决反对暴力恐怖活动,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维护新疆社会团结稳定,推动新疆社会发展进步。进一步做好讲经解经工作,挖掘和弘扬伊斯兰教中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的理念,阐释伊斯兰教中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主张,帮助广大穆斯林群众确立正信,把握伊斯兰教的真精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维护伊斯兰教的纯正,树立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良好形象。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
王作安
***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如何看待信教群众、做好信教群众工作问题。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密切党同信教群众的关系,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高度关注信教群众
  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社会现象。宗教的生存和发展,以大量群众信奉为前提。信教群众不仅是宗教的载体,更是主体,是宗教中最活跃、最具现实意义的因素。长期以来,我们围绕有神论与无神论、宗教的本质与作用、宗教的存在与发展、宗教同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和讨论,对全面深入了解宗教问题、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纽带联系着的广大群众,作为一种
现实社会力量,任何政治家都不能轻视,更不能无视。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决定了宗教由“居庙堂之高”向“处江湖之远”的转变,也就是所谓世俗化的过程。但宗教无论是仍然处于政治中心,还是更多地进入私人领域,争取广大信教群众的支持,始终是各个国家政府和政党所要面对和处理的重大政治问题。
  马克思主义者历来重视宗教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重要著作中,有大量关于宗教问题的论述。我们党也很重视宗教问题,在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共产dang人为什么这么重视宗教问题呢?就是因为宗教影响着许许多多的群众。我们从事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既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也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信教人数在人口中的比例并不大,但绝对数量不算小。正因为有大量群众信仰各种宗教,我们必须重视宗教问题,这是开展宗教工作的主要根据。所以说,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离开这一点来谈论宗教工作,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我们党一直强调,宗教工作是党的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界人士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是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宗教界人士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影响很大。通过宗教界人士联系信教群众,是我们做信教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当然,我们不能仅止于此,还需要直接联系信教群众,直接做信教群众的工作。
  正确看待信教群众
  如何看待信教群众,是一个理论上已经解决、实践中还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尤其重要,因为这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前提。
  群众是我们党从事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依靠力量,占社会人口的大多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群众的内涵、结构和范围会发生变化。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群众,在社会地位、思想观念、利益诉求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都拥护中国共产dang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是多样性的统一。
  从宗教信仰角度看,群众是由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组成的。信教群众首先是群众,这是基本属性,是质的规定性。同时要看到,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宗教信仰上存在差异。
  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存在差异,但与二者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相比,这是比较次要的差异。如果把这种差异看得过重,甚至不适当地进行夸大,就会造成群众之间的对立,把信教群众推到对立面上去。事实证明,在有没有“天堂”这类问题上,人们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进行讨论。但这种不同看法并不妨碍人们共同建设“人间天堂”、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dang领导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团结一心,共同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努力奋斗,他们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争取团结信教群众
  做信教群众工作,要确定合适的目标取向。几十年来的宗教工作实践证明,如果不从理论上厘清这个问题,就容易在实践上造成混乱、出现摇摆。
  马克思主义者主张无神论,同时坚持用科学的、历史的态度看待宗教,避免简单化。宗教植根于经济社会,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生变化。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有着赖以存在的历史根源、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一部分人还会信仰宗教,这一点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党现阶段的任务,就是团结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将不断提升,人们对宗教的认识也会更加客观和理性。
  我们既要在群众中坚持不懈地开展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也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两者并不矛盾,完全可以做到并行不悖。思想工作只能用引导、启发、说服的方法,要有足够的耐心,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用强制的手段。对待信教群众,尤其要把握政策、注意方法,不要简单地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不然就会引起他们的反感。毛泽东同志早年在湖南考察农民运动时,对此就有深刻的观察和思考。农民协会把菩萨砸了,农民对此反对,敌人攻击共产dang
“欺神灭道”,并借机破坏农民运动。毛泽东同志说,“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
地代庖丢菩萨。”他认为,对于农民信菩萨这类事情,最好的办法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要善于引导和启发。这种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今天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国共产dang章程》总纲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是宗教工作的主要目标。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有关宗教工作的表述,都体现了党章的精神。因此,通过制定和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调动他们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积极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重要目标。
  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
  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志强调:“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我们既要维护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又要关注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差异性,正确处理信教群众的特殊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
  切实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这是做好信教群众工作的前提。不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就不会赢得他们的信任,当然也就很难调动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要在全社会宣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法制止
一切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言行。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让信教群众能够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努力增进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在不信教群众占多数的地方,特别注意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信教群众占多数的地方,特别注意保护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形成二者彼此尊重、和睦相处的良好局面。
  加强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信教群众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使之在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并身体力行。提高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教法与国法的关系,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参加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各种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重视信教群众的宗教引领。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内容,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阐释,使之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践行宗教中和好、慈悲、宽容、中道等伦理准则,倡导宗教和谐理念,积极防止宗教狂热,高度警惕宗教极端思想,坚决抑制邪教影响。
  调动和保护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几十年来,广大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默默奉献。不管是信教群众还是不信教群众,只要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社会做出了
有益贡献,就应得到肯定和鼓励。如果信教群众做出的贡献得不到相应评价,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青海玉树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模范个人,包括了藏传佛教寺庙和伊斯兰教清真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极大鼓舞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只要我们真诚对待信教群众,就一定能够发挥广大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宗教工作关键在“导”
——学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 ? ?***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对待宗教的正确态度,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 ? ? 坚持“导”的正确态度
? ?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宗教问题存在不同态度,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一种主张“放”,认为宗教信仰是个人的事情,有信仰总比没有信仰要好,况且宗教对社会有些好处,党和政府没有必要去管。一种主张“收”,认为宗教是迷信,信教是愚昧,宗教同我们党争夺群众,必须予以压制和取缔。一种主张“导”,认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精神,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放”“收”“导”三种态度相比较,“导”无疑是正确的。
? ? ?首先,必须深刻理解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不仅仅是个人信仰,它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族等
方面紧密关联。当今世界发生的地区冲突和一些国家出现的社会动荡,背后大多有宗教的影子。我国宗教领域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影响,也存在对抗性矛盾和敌我矛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国家以“宗教人权”为名,歪曲我国宗教状况,抹黑我国宗教政策;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试图改变我国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在我境内传播极端思想,煽动暴恐活动;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扰乱藏传佛教正常秩序。这些情况都说明,不能对宗教放任不管,否则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 ? ? 其次,必须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我国宗教存在的根源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并未消失。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程度以及人们思想认识水平,还远未达到消除宗教存在根源的程度,宗教仍将长期存在。既然宗教具有长期性,还有众多群众信仰宗教,我们就要尊重宗教自身规律,树立长期工作的观念,不能强行压制甚至人为消灭宗教,犯“急躁病”“激进病”。
最后,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宗教的深刻变化。我国信教人数持续增加,这种趋势还将延续。过去信教的是“五多”,即老人、妇女、农村人口、低收入者、文化层次低者多,现在是中青年、城镇人口、高收入者、高学历者越来越多。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口流动,信教人口的地域分布正在发生改
变。一些地方的民间信仰比较活跃。原本我国没有的宗教也逐渐出现。这些新变化新情况,给我国宗教关系、民族关系带来了重要影响。
? ?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对待宗教,既不能轻言“放”,也不能一味“收”,而是要采取“导”的态度,准确把握宗教工作形势,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坚持以实事求是精神和辩证思维对待宗教,确保我国宗教发展健康有序,使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 ? ? 坚持“导”的正确方向
? ? ?做好“导”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是根本方向和目的,也是“导”的根本指向。
? ?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实践证明,我国宗教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才能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求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我国是中国共产dang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各宗教要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dang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宗教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要通过推进宗教中国化,有效防范“去中国化”逆流,有效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 ?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求宗教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我国宗教应当融汇中华文化,而不是照搬外国模式,更不能将外国价值观奉为圭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要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要推动各宗教开展宗教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 ?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求宗教界在社会上自觉适应。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要教育宗教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依法管理,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活动;支持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扶贫济困,利益人群;鼓励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共同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信教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劳动,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 ? ?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指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既要积极,也要稳妥,因地因时因教制宜,注重实效,行稳致远。特别要注意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推进宗教中国化。党和政府要善于引导,不能用强制的方式,不能搞运动,不能瞎折腾。
? ? ? 坚持“导”的正确路径
? ? ?“导”不是简单的“引导”或“疏导”,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通过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综合施策,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支持他们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和治理非法违法活动,防止对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 ? ?一要依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要切实予以尊重,依法进行保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不能因为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而出现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等现象。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
? ? ?二要加强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不是对宗教撒手不管,更不是宗教活动可以不受法律约束,而是要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把宗教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确保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干涉。要划清宗教问题与其他问题的界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不能把宗教问题泛化。要抓紧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宗教领域涉及的其他社会事务,也要尽量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调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防止和纠正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的现象。要在宗教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 ? ?三要积极引导。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规律,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支持宗教界改革和调整教义教规中不适应我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内容,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自觉抵制境外渗透。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鼓励各宗教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要提供服务。要重视并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引导更多信教群众到合法场所过宗教生活。进一步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关心信教群众工作生活,多为他们办实事好事,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
和政府的关怀。
宗教问题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同经济政治文化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历史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对抗和非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积极和消极方面相互作用,国内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对宗教问题,必须采取特别谨慎、十分慎重的态度,精心做好“导”这篇大文章,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宗教和谐:宗教关系的新境界
王作安
我们所处的时代,宗教多元不断发展,宗教冲突时有发生,宗教关系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次研讨会把主题确定为“宗教多元与宗教关系”,很有现实意义。我的发言主要阐述这样一个观点:促进宗教和谐,是处理宗教关系的新境界。
  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但世界并不安宁,社会动荡频仍,地区冲突不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顺利推进,各项事业取得巨大进步,但社会关系发生新的变化,一些矛盾开始显现。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对内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倡导共建和谐世界,不仅得到中国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也反映了人类的共同愿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宗教的和谐状况对构建和谐社会和共建和谐世界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因此,提出宗教和谐,顺应时势,实属必然。
在阐述宗教和谐之前,有必要先谈谈与宗教和谐密切相关的两个重要问题。首先是宗教信仰自由。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经济自由必然要求思想自由,思想自由必然要求冲破政教合一造成的思想束缚。宗教信仰自由的提出,使人类开
始抛弃宗教的歧视与迫害,实现宗教的平等与自由。如今,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在宗教信仰自由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因宗教差异引发的冲突仍然不断发生,宗教多元趋势也带来隔阂、不容乃至敌视。我们必须承认,宗教信仰自由虽然解决了人们如何对待宗教信仰的问题,却并没有带来真正的宗教和解。也许,人们在获得自由、享受权利之后,迷失了责任和义务,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需要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继续寻求化解宗教冲突之道。
其次是宗教对话。化解宗教冲突,实现宗教和平,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宗教对话和跨宗教文化交流,作为化解宗教矛盾的新尝试,已经成为当下的一个重要议题,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成为一门显学,各种各样的尝试也总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宗教对话对增进各宗教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理解,淡化唯我独尊产生的排他倾向,从而减少宗教之间的对抗和冲突,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宗教对话虽然非常有益,但其作用毕竟是有限度的,一旦涉及宗教的核心部分或者敏感问题,就很难进一步深入。更为重要的一点,宗教对话只是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而不是目标本身。我们必须确立一个普遍能够接受的、值得各方面去努力去追求的共同目标,才能使宗教对话保持正确方向,不断产生可持续的合力。  
中国古代先哲对和谐有着深刻的洞解,是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处理当代不同宗教之间的关
系,我们主张在多样中求同一、在差异中求宽容、在交流中求共识。宗教和谐,就是在承认宗教的多样性、自主性、平等性、和平性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宗教内部、宗教之间、宗教与社会其他组成部分之间“和而不同”的和谐状态,达至彼此尊重、和睦相处、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美好境界。具体而言,宗教和谐应该包含四个层面:(1)宗教自身的和谐——教义教理中悲天怜悯的大爱精神得到充分阐扬,教规戒律的规范作用得到充分运用,宗教内部各种关系协调而又和顺。(2)宗教之间关系的和谐——不同宗教之间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多元共存、和谐相处。(3)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宗教组织和个人的宗教实践既符合本宗教教义又不违背世俗法律和公序良俗,各宗教的发展既秉承优良传统又顺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4)政教关系的和谐——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为前提,以政教分离原则为基础,以政教和谐为价值取向,形成良性互动的政教关系。
宗教和谐与宗教信仰自由并不矛盾,没有宗教信仰自由就不可能成就宗教和谐,宗教和谐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基础和前提。可以说,宗教和谐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为正确处理宗教关系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从宗教信仰自由到宗教和谐,体现了由保障自由和权利到倡导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升华。宗教和谐也不排斥宗教对话,宗教对话是实现宗教和谐的一个重要途径,宗教和谐又为宗教对话提供了正确而清晰的目标指向。
促进宗教和谐是各宗教的责任和义务。各宗教要积极行
动起来,把宗教和谐的理念内化为自觉的行动,从自身做起。当前,尤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要防止宗教狂热、偏执和极端主义。世界各大宗教都有追求和平、摒弃暴力、爱人如己、向美乐善的教义,这就为宗教和谐的必然性提供了理论依据。然而,真理和谬误之间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宗教信仰也容易走向狂热、偏执和反常,陷入极端主义。近年来,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猖獗,在世界各地肆虐作乱,对所在国家的安全、所在地区的稳定、世界的和平构成日益严重的现实威胁,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各宗教必须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中积极向善、慈爱和平的思想资源,共同反对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
二要反对利用宗教达到其他不良目的。在当今国际话语中,宗教与“人权”、“民主”一样,似乎总是代表着“政治正确”和普世价值,只要打出宗教旗号,似乎就能获得同情和理解。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正是看中了宗教的这种特点,利用宗教达到其不良目的。一个国家可以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挑起地区冲突;一个组织可以利用宗教从事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一个个人可以利用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各宗教都有自己的正信正传、正知正觉,必须联合起来捍卫信仰的纯洁性和神圣性,共同反对以宗教名义从事各种亵渎宗教本义和本意的行为。
三要推动各宗教之间的对话与交流。隔阂助长偏见,偏见比谬误更远离真理。宗教对话力求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
沟通,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在差异性中达成一致性,减少不同宗教传统上的歧见和误解,从而为各宗教之间的和平共处打造共同基础。宗教对话不是灵丹妙药,但肯定有益无害;宗教对话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进行持续不断的努力。开展宗教对话,需要政党和政府的鼓励、学术界的理论支持和宗教界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较好成效。
四要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积极作用。宗教作为人类历史上普遍存在的重要现象,作为社会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有着紧密的关联,宗教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作为母体的社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和谐既是当代社会发展对宗教的要求,也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内在诉求。这就要求各宗教要有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既要致力于自身的和谐发展,也要在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和谐世界的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践行和见证信仰。当前,我们面对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各宗教可以在扶贫济困、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制止战争、反对恐怖主义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积极贡献。通过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人类正义事业采取共同行动,反过可以进一步促进各宗教之间合作和共融。
宗教和谐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宗教关系的新图景。我们深知,宗教植根于现实社会,关乎人的生活状态,没有宗教和谐就没有社会和谐。促进宗教和谐,仅有宗教界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国政党、政府和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设计合理制度安排,提供交流沟通平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和谐理念具有历史的穿透力,在不同的时代,总能散发
出非比寻常的精神魅力。在中国,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已经成为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新话语,成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新目标。在国际社会大家庭里,宗教和谐也是世界和谐的重要源泉,可以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为特有的贡献。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深入学习贯彻***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 ?***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我国宗教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文献,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具体实践,努力开创我国宗教工作新局面。
? ?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 ? ?***同志指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不断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形成了关于我国宗教问题的理论,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宗教篇。党的十八大以来,***同志就宗教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 ? ?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宗教具有鲜明的群体特征,对执政党来说它不是个人的私事。我国有近2亿信教群众,要把目光聚焦到信教群众身上,离开信教群众谈论宗教问题
是缘木求鱼。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团结信教群众,敌对势力也在争夺信教群众,试图把其变为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因此,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就是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 ? ?辩证看待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只看到宗教的消极作用而看不到其积极作用,或者只看到宗教的积极作用而看不到其消极作用,都是片面的。不能因为宗教有积极作用就放任自流,也不能因为宗教有消极作用就如临大敌。宗教的社会作用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宗教发挥积极作用,但也需要妥善处理一些新的复杂问题。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求我国各宗教真正成为中国宗教,而不是“宗教在中国”。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宗教发展,用中华优秀文化涵养我国宗教文化。支持我国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和礼仪制度的同时,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自觉抵御境外渗透,
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同时要看到,我国宗教中国化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行稳致远。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因教制宜,注重实际效果。
? ? ?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其中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居于核心地位。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要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宗教活动,鼓励宗教主动适应和服务社会。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不因信教或者不信教产生权利和义务不一致的现象,促进宗教与社会、宗教与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实现宗教关系和谐。同时,支持我国宗教在独立自主、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同外国宗教的交流互鉴,但不受外国势力干涉和支配。
? ?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需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注意划清宗教与非宗教的界限,并非涉及宗教的都是宗教问题,不能把宗教问题泛化。抓紧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将涉及宗教的其他社会事务尽量纳入相关
法律法规调节,使宗教组织、关系、行为都有明确规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带头依法办事,防止拍脑袋决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 ? ?***同志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讲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对宗教撒手不管,而是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 ? ?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我国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基本消失,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并未消失。我国信教人数仍在增加,这说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程度以及人们思想认识水平还远未达到足以消除宗教根源的程度,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会长期存在。既然宗教具有长期性,还有这么多群众信仰宗教,我们就要尊重宗教规律,树立长期观念,不能强行压制甚至人为消灭宗教,犯“急躁病”“激进病”。
深刻理解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宗教不仅是个人信仰,而且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民族等因素紧密关联。宗教在许多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在世界政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信教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不高,但总量不小且仍在增加,社会影响力在增强,由此带来的深远影响不容忽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西方国家打着“宗教信仰自由”的旗号,干涉我国内政;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培植他们的力量;“三股势力”打着伊斯兰教旗号,在我境内传播极端思想,煽动暴恐活动;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民族分裂活动,扰乱藏传佛教正常秩序。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对宗教不能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否则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 ?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要准确把握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坚持以实事求是精神和辩证思维对待宗教,把握好“导”的艺术。“导”不是简单的“疏导”,而是要在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面多管齐下,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支持他们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和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防止其对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只有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才能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
? ? ?落实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
? ? ?对宗教问题要采取特别谨慎、十分稳妥的态度,注重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气力,推动全局工作开展。
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理清其与党政部门、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形成协调顺畅的体制机制。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宗教团体联系和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鼓励宗教团体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不断提高自我管理、协同管理水平。
? ? ?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培养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重视办好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针,加强师资和教材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培养更多合格宗教人才。对宗教人才和教职人员开展培训,选拔有能力有条件的宗教界人士到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任职。
? ? ?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始终坚持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一宪法原则,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支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办好教务,坚持中国化方向,夯实抵御渗透的基础。除正常宗教交流外,其他领域的对外交流要与宗教相分离,不得包含宗教内容、附带宗教条件。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坚决防范网上非法传教、境外渗透和开展非法活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反渗透工作协作机制。抵御渗透不等于断绝同外国宗教的联系。要支持我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往来,交流互鉴,增信释疑,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做好各宗教重点工作。坚持我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深入推进民主办教,积极稳妥开展自选自圣主教,发展壮大爱国力量,牢牢掌握中国天主教的领导权。推动我国基督教坚持“三自”原则,持续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把更多基督徒吸引到合法堂点过正常宗教生活,促进基督教活动规范有序。支持我国伊斯兰教深化“解经”工作,引导广大穆斯林坚守中道、正信正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防止“清真泛化”现象。支持我国佛教、道教加强教风建设,遏制乱建寺庙宫观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商业资本介入,切断借教敛财利益链,遏制“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之风,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的名义助长宗教热。引导藏传佛教界发扬爱国爱教传统,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 ? ?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和督查。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关心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配好力量,优化结构,加强交流;加强宗教方面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共产dang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讲政治
  ***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与解决宗教问题,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预见性与主动性,对于我们做好当前与今后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增强政治意识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善于从政治上认识、把握和处理问题。宗教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宗教与政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人们是否选择信仰宗教,个人可以自主选择,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数众多,使宗教具有了鲜明的群体特征,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任何国家和政党对此都不会忽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政党,宗教并不是私人的事
情。”如果天真地认为宗教只是个人的私事,就会在政治上出大问题。
  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我国各宗教通过自身调整和社会改革,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dang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面貌发生了重要变化,宗教领域的矛盾已经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同时应当看到,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影响,我国宗教领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日益加剧,宗教极端主义在一些地方蔓延,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网络非法宗教活动对现行宗教政策法规形成挑战,这些都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相互作用,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宗教领域的矛盾呈现出特殊复杂性。
  ***总书记精辟地指出:“纵观历史和现实,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深刻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宗教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增强政治敏锐性,把讲政治贯穿到宗教工作的全过程。
  二、做好宗教工作必须遵守政治规矩
  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研判形势,直面突出问题,对宗教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阐明了宗教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宗教工作部门的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核心,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把思想统一到***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决不允许说三道四、妄加评论;决不允许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违背中央宗教工作大政方针的错误言论,不能当“潜水员”,观而不语,要当扶正祛邪的战斗员,敢于亮剑发声。
  宗教问题具有特殊复杂性,处理不当会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造成损害,在国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全党全国性的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
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研究涉及全局的宗教工作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各地区宗教问题存在很大差异,要善于把中央有关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同当地宗教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但不能以当地情况特殊为由不执行中央决策,另搞一套。
  近年来,在受到**国法处理的党的高级干部中,有的不信马列信宗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每个党员不能触碰的一条红线。共产dang
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对已经信教的党员干部,要通过思想教育使其放弃宗教信仰,经教育后仍坚持不改的必须进行组织处理。党员干部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还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帮助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正确看待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等人生际遇,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要注意把握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用生硬、行政、强制的方法去消除有神论。从事宗教工作的党员干部,经常同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打交道,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在宗教工作实践中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做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员干部不仅不能信仰宗教,还要做执行党的宗教
政策的模范,严守宗教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参与经营活动,禁止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管理中谋取利益。
  三、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定政治方向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同时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到党和政府周围,这是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一刻也不能忘记这“两个根本”。
  ***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dang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坚持这一政治方向,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必须适应所处社会,这是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当代中国,各宗教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支持各宗教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总书记强调,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的构建,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存在差异,但在建设人间美好社会上是完全一致的。我国广大信教群众同样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宗教工作者必须牢记“两个根本”,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四、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强化政治担当
  ***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宗教工作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秉持守土尽职、忠诚履责的精神,切实把***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要狠抓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关键是抓落实。要学深吃透***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贯彻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抓落实不能只看有没有开会、有没有制定实施意见,而是看有没有采取实际举措、有没有取得实际成效。抓落实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把求实效作为唯一目标。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真正使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要勇于攻坚克难。我国宗教领域既有老问题也有新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相互交错叠加,而且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解决起来绝非易事。但不管解决起来有多难,都要勇于面对、勇于担当、勇于破解,不能因困难多而不作为、有风险而绕着走。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一旦通过积累发酵、形成气候,不仅解决起来难度大,而且可能造成更大的震动、付出更高昂的代价。面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敢于担当,积极应对,把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真正起到破点带面、贯节通渠的作用。
  要不断开拓创新。解决宗教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些问题如宗教极端主义蔓延,属于世界性难题。宗教领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既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源,也有国际宗教走势的背景,就宗教而论宗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统筹考虑和综合施策。既
要总结实践经验,也要借鉴他国做法,既要靠顶层设计引路,也要靠基层创新探路。要鼓励干部跳出老经验的束缚和旧思维的制约,寻找突破难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善于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举措破解难题,做到既保持宗教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体现宗教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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